佛山市跆拳道协会
2016年佛山市跆拳道邀请赛规程
主办单位:佛山市跆拳道协会
承办单位:顺德正道跆拳道馆
协办单位: 伦教教育局 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 顺德区跆拳道训练基地 广东武之杰武道文化培训中心 奥一跆拳道双节棍教育联盟
竞赛时间: 2016年9月25日(星期天)
竞赛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参加单位:佛山市跆拳道协会团体单位会员(非团体单位会员请提前注册)或特邀单位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 2、竞技比赛
二、年龄要求
青成组: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少年组:2001年01月0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组:2004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2007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组:2010年01月0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三、比赛次序:
1、个人品势比赛、团体品势比赛
2、竞技比赛
四、竞赛办法:
1、品势比赛要求:
每队每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每年龄组按道带颜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1)青成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2)青成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3)少年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4)少年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5)少儿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6)少儿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7)儿童男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8)儿童女子组:初级组、中级组、高级组
( 9 ) 幼儿男子组:太极一章
(10)幼儿女子组:太极一章
比赛内容:
“初级”(包括黄带——绿带):太极二章;
“中级”(包括蓝带——红带):太极六章;
“高级”(黑带以上):八章;
2、 团体品势赛:
(1)各级别不分男女,每级别每队不限参赛队,人数3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2)团体品势比赛级别及内容:
青成年组:太极七章
少年组:太极五章
少儿组:太极三章
儿童组:太极二章
幼儿组:太极一章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二)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按组别出场直至决出冠军。
(三 ) 品势团体、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每级别报名队数不足3 队(含 3队)则由组委会根据情况调整级别比赛。
3、竞技比赛要求:
各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队数不限;(每队参赛人数上限50人)
(1)青成组
男子
|
-46KG
|
-50KG
|
-54KG
|
-58KG
|
-62KG
|
-66KG
|
-70KG
|
+70KG
|
女子
|
-42KG
|
-46KG
|
-50KG
|
-54KG
|
-58KG
|
-62KG
|
-66KG
|
+64KG
|
(2) 少年组
男子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51KG
|
-54KG
|
-57KG
|
+57KG
|
女子
|
-26KG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51KG
|
-54KG
|
+54KG
|
(3) 少儿组
男子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48KG
|
女子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
(4) 儿童组
男子
|
-18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2KG
|
女子
|
-18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
-39KG
|
-42KG
|
+42KG
|
(5) 幼儿组
男子
|
-18KG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女子
|
-18KG
|
-20KG
|
-22KG
|
-24KG
|
-26KG
|
-28KG
|
(一)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1分30秒,中间休息30秒。
(四)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升级参赛。
(五)参赛队伍不得借调省、市跆拳道注册专业队运动员代表参赛队参赛,如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比赛资格和成绩并追加该参赛队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六)教练员必须拥有佛山市跆拳道协会或广东省以上跆拳道协会教练员资格证书,并按规则要求着装(运动装),否则将不能报名和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五、奖励方法:
(1)品势奖项: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状。
(2)竞技奖项: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状。
(3)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三名,给予奖杯奖励):竞技与品势分开计算,按9、7、5.5、 2.5(并列第三、并列第五)计分,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相等计亚军数,依次类推。
(4)评选优秀裁判十名。
六、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用垫子、电子计分器等。
(二)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规则规定的道服、护具出场比赛。
(三)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
七、报名、报到及其它
参赛队伍在规定报到当天,必须上交县(区)级医务部门体检合格、医生确认可以参赛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组委会可协助办理保险);比赛出现
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会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下午24时截止。各参赛单位统一在网上于(2016年9月18日下午24时)前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办理。(各队伍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称重凭证,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户口簿复印件附上照片过塑处理。)
联系人:余国成; 联系电话:133 8083 2097
报名网址:另行通知(添加微信13380832097)
(二)、参赛报名费:个人品势赛100元/人,团体品势赛200元/队,竞技个人赛250元/人,竞技+品势300元/人。(此项只限个人品势) (报名费含比赛当天保险费和午餐)
(三)、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赛运动员按称量的实际体重级别参赛,不设置体重上下浮动,如超重取消比赛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若更改运动员级别的,收取50元/人行政工本费。称量体重时间地点:9月25日7:30至9:00(地点:比赛场外)。
八、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协会选派,其余不足裁判员由每支参赛队伍选派优秀成年会员担任裁判工作,裁判员必须参加市跆协以上单位举办的裁判员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年龄18岁以上,有裁判经验)。
(三)、申诉:对本场比赛有异议的,需在本场比赛结束后,十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缴纳1000元申诉费,经仲裁受理、审议,胜诉退一半,败诉没收申诉费。
九、禁止使用违禁药品。
十、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佛山市体育局和佛山市跆拳道协会。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佛山市跆拳道协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